系統(tǒng)檢測到您填寫的減免稅明細有誤,此信息不會導致鎖盤,可正常清卡
提醒信息如下:
本期填寫的適用3減1政策的本期發(fā)生額小于 開具的1%征收率增值稅發(fā)票不含稅金額263076.76的2%,請確認填寫是否正確。
出現(xiàn)此提醒的的可能如下:
1、符合小微但不是全部開專票
2、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征項目:'小規(guī)模納稅人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上期有余額結轉
3、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上期有減征項目:'小規(guī)模納稅人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且開過票
您可以使用如下方式消除此提醒:
1、若未扣款,您可以作廢報表后重新填寫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并按照政策填寫減征項目'小規(guī)模納稅人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2、若已扣款,您可以使用更正申報模塊更正本期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并按照政策填寫減征項目'小規(guī)模納稅人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申報增值稅時對比時提示上述信息怎么辦呢?
一、小規(guī)模申報新政:財稅2023年1號文政策具體規(guī)定
這是政策重點,也就是說:
今年專票、普票都按1%開具;
專票可以放棄1%開3%,按3%征稅即可,普票必須開1%。
已經開的免稅普票和3%普票,發(fā)票可以不用收回,申報時直接按照1%填寫對應位置即可;已經開的3%專票,能重開就重開為1%,不重新開的就按3%申報;
季度30萬免稅包括所有收入,低于30萬對開具普票和未開票收入免稅,對開具專票部分征稅;超過30萬對所有收入征稅。
僅僅針對原3%征收率,不包括5%等出租不動產類收入,5%業(yè)務繼續(xù)開5%。
所以說,如果你的客戶對于你開票沒有要求的,可以直接開1%的普票或者專票;客戶要求開專票的,你可以給他開1%的專票、也可以開3%的專票,但是專票一旦開了,就要按照專票的金額進行交稅。
普票的話,不超過30萬免稅。超過30萬以后,按照1%交稅。
而且,自然人代開發(fā)票時候,可以享受3%減1%的,但是不能享受10萬以下免稅的優(yōu)惠。想要享受的話可以去稅局辦理臨時稅務登記。
以上政策理解了,具體該如何申報呢?
案例:
某小規(guī)模納稅人一季度價稅合計260000,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 (1+(1 %)“、“減按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 (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 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該企業(yè)一季度銷售額= 260000/(1+1%) =257425.74 (元)
增值稅申報表中填小微企業(yè)免稅銷售額=257425.74,自動計算出小微企業(yè)免稅額=260000/(1+1%)*3%=257425.74*3%=7722.77
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不含稅銷售額x2% = 260000/(1+1%) x2% =5148.51 (元)
實際減免稅=260000*1%/(1+1%)=2574.26即上述增值稅表按3%及1%開票對應的不含稅額算出的稅額減上述減征額7722.77-5148.51